2024第六届中国(济南)国际大健康产业博览会

The 2024 sixth China (Jinan) International Big Health Industry Expo

时间:2024年05月27-29日    展馆:中国·济南黄河国际会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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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4年05月15日,距离开幕还有 11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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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国(济南)国际健康管理及精准医疗展览会

后疫情时代互联网远程医疗发展和面临的挑战

2020-06-28

探讨互联网远程医疗的未来发展,特别是今天特殊的环境下再议远程医疗,应当有些新思路和新收获。

简单讲,互联网远程医疗围绕三大核心要素:1)等值付费;2)法规监管;3)隐私保护。

支撑远程医疗服务的互联网技术平台,远程视频系统和可穿戴智能监测工具等,甚至远程医疗机器人都已有成熟产品和解决方案了。

图片均来源: 全球医生组织

疫情高峰过后,医生恢复正常工作,但改变了查房模式——采用近距离“远程”查房,通过视频系统观察和交流每位患者。

医疗服务“新常态”之一

疫情过后,各国政府考虑从根本上重建公共卫生防疫体系,更希望拓展和变通常规医疗服务方式,最显著变化就是远程医疗服务,包括在互联网上或通过智能手机App辅助医疗保健。

在疫情之前,如果医院已拥有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功能,疫情期间比如发挥其功用,满足患者和医护人员的需求,包括患者居家随访,医生为其他患者提供常规诊疗服务等。

尽管多数医生和患者对互联网远程方式获取医疗服务表示认可,但业界人士仍然担心信息安全和患者隐私是否因疫情期间宽松监管,让患者利益受损。

这一切有待于本周开幕的远程医疗虚拟年会——ATA2020年会上业界专家的研究报告和讨论交流。

有时候,患者满意度高并不意味着服务质量高,或者医生也满意;如果患者和医生都满意,医保机构是否也满意?医院是否担心各种可能原因被起诉或招惹麻烦呢?这些都是现实问题和决策者们的担忧。

疫情之后,各级医院和基层保健机构也在酝酿如何建立互联网医院和提供远程医疗服务,以互联网医院为功能架构,满足百姓对远程虚拟医疗服务的需求,比如开通虚拟门诊和在线咨询随访等。

现在已不再是为应急疫情而临时搭建互联网医疗平台,也不是为疏导门诊患者“拥挤”不得已而为之。互联网远程医疗是下一阶段提高医疗保健服质量的重点发展领域和方向。

当然,一切改变都将伴随着互联网远程医疗的政策变化而改变;业界人士都会关注领军人物的经验,并借鉴国际同行的实践经验,根据国情、院情和患者的具体需求,建立务实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体系和远程医学专业领域。

在ATA2020虚拟年会上,业界同仁将围绕互联网远程医疗的核心要素,重点讨论以下问题:

一、改变远程医疗付费机制

疫情期间远程医疗服务最重要的变化之一就是远程医疗与面对面门诊之间的医保费用获得了“均等”待遇。

疫情之前,不少州政府和医保机构承诺覆盖远程医疗服务,但没有规定支付对等费用。换句话讲,报销远程医疗的费用低于门诊的诊费一直以来都是掣肘原因之一。

付费不对等很难让医生积极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开展远程医疗的医生仍是少数、非主流。这在国内各级医院和医联体机构也如此。

如果做到等值支付费用,即远程医疗和面对面门诊费用对等,就必须制定合理的支付费率,无论哪种方式提供医疗服务,付费应当反映其成本和“均等"收益。

医生采用互联网远程方式,在流程和患者诊疗程中可能会节省一些成本。本届年会将【首次】探讨如何建立公平性支付费率问题,避免因“偏爱”远程医疗服务而造成过度使用远程医疗,因此,循证探讨和依据服务价值建立互联网远程医疗付费参考标准是核心问题之一。

二、隐私保护问题

1996年,美国联邦政府颁发了《健康保险移动和责任法案》(HIPAA法案),旨在加强患者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也被认为是普及远程医疗的客观障碍之一。

在此次疫情期间,政府放宽了对安全和隐私监管的要求,医生可能更容易寻找愿意提供互联网远程通信技术服务的企业,协作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在疫情期间,美国医疗主管部门颁布了极为宽松政策,对在疫情期间出现的善意违反HIPAA行为免于处罚。这让很多医生和医疗机构更便捷地使用尚不符合HIPAA法规的互联网远程视频技术平台,包括Face time和zoom等。

这种变通做法客观上带来了互联网远程医疗的快速增长,同时也需要从长计议那些互联网视频技术平台的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

疫情之后,需要考量患者隐私保护方法继续支持和拓展远程医疗服务。保护隐私问题不应当制约或干扰患者获取医疗健康服务的需求。

业界人士也强调,这并不是说隐私不重要,而且保障信息安全和隐私应当采取定期审核;安全规范操作;就像银行系统那样(个人帐户和企业帐户),对于可持续性开展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需要更务实有效的隐私保护法(修改HIPPA)。

三、远程医疗资格许可问题

由于各州、甚至各国都对互联网远程医疗的监管出台了相应政策法规和监管条例,其中对于远程医疗服务专业人员资格许可或认证,还没有统一共识参考标准。

在美国,已经建立了州际远程医疗许可协议,即加入该协议的州的医生可以跨州为其他州提供远程医疗服务。这是美国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特殊规则(目前我国开展互联网远程医疗还没有如此的局限性)。

在此次疫情期间,该项限制规定也被放开,允许跨州提供远程医疗服务。这样一来就出现了对其他州医生资格认证/验证的问题。

在此次年会上,业界专家们也将就此问题深入探讨和交流,包括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许可跨州开展远程医疗专业人员的许可验证标准,这可能是最终实现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随处可及、无处不在“至关重要的一步。

在全面建设和发展互联网医院,提供远程医疗服务的过程中,目前我国现有的政策法规和技术问题可能与欧美或国际上不完全一样。但是,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的核心本质是相同的,即必须保障等同质量和效果;保障合理收费标准;保障患者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受到妥善保护。最后,还必须培养一支能承担得起互联网医院提供远程医疗服务的专业人员和管理团队。

新闻来源: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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